天山網訊(記者王維報道)“法官要是沒有奉獻精神,是不可能完成審判任務的。”一位自治區人大代表在法院調研後說,案件審限就像緊箍咒,法官只有馬不停蹄地閱卷、開庭、調解、接訪,像個陀螺一樣轉個不停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戴昀杞似乎要奉獻得更多,因為他面對的是大量重大、疑難案件,然而他卻能將這些案件都辦成“零上訴”案。
  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,同事們都叫民事審判一庭的戴昀杞“老戴”,可是老戴一點兒都不老,今年才43歲。他是優秀幹部、優秀黨員、辦案標兵、調解能手,三次榮立三等功,是該院公認的專家型、複合型法官。
  說老戴是專家型法官,得從一起“民告官”的案件說起。因徵遷補償,烏魯木齊市一家公司將兩個政府部門告到自治區高院,訴訟標的達4000餘萬元,而且訴前雙方已爭執多年。案件受理後,因案件重大,案情複雜,該院多次開會研粳在這期間,為給法院施壓,該公司組織大量人員到高院大門口上訪,法院多次做工作也不理會。
  2012年,法院決定由老戴承辦此案,並命令他要辦成“鐵案”。愛啃“硬骨頭”的老戴欣然接受,耗費大量時間尋找扎實的證據。
  知道是老戴承辦此案,原告隔三差五就跑到他辦公室問情況。為緩解當事人的壓力,老戴不厭其煩地回答當事人的所有問題,安慰當事人的情緒。經審理,該案在最短的時間內結案,併在老戴的努力下,當事人服判。
  在老戴辦的案子里,這起案件還不是最難的,有一起案件的辦案經過,至今他都歷歷在目。
  老戴回憶,那是一起上訴案件,關於一起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的糾紛,涉案當事人達300餘人,最早起訴的時間是2002年,期間,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駁回了他們的訴訟請求,直到去年,當事人又上訴至高院。
  拿到厚厚的案卷,老戴翻看,發現上訴人都是普通農民,而從現有證據看,法院只能作出對他們不利的判決,那該如何說服他們?
  安排好開庭日期後,他將部分當事人邀請到辦公室,對他們解釋:“在民事訴訟中,不是每一個原告的訴訟請求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,因為法律講求證據,法官辦案,更要以事實為依據、以法律為準繩。”一次解釋不明白,就再解釋一次,他幫當事人全面分析現有證據,直到當事人點頭認可老戴的“說法”。
  沒多久,該案作出了判決。判決下達後,他給這些普通農民送達,再次給他們講解了敗訴的理由,當事人心服口服,息訴服判。
  調解是件“吃力不討好”的事,費時間、耗精力,還不一定能調解成功,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到法官辦案的數連可老戴卻將調解案做成了“樣本”。
  2010年4月,為調解一起工傷案件,他和同事一起去拜訪居住在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(頭屯河區)一齣租屋內的一名“上訪專業戶”。此人多年前因工傷致殘,高位截癱,因後續治療費問題曾多次到各地上訪。
  一進門,一股惡臭撲鼻而來,屋內髒亂不堪。久卧床塌的上訪人勉強支起上身,露出後背嚴重感染化膿的褥瘡。上訪人絮絮叨叨、語無倫次地說了一上午。老戴聽完後,將專業性較強的法律術語“翻譯”成通俗易懂的日常用語告知當事人,讓他明白自己的哪些訴求有法可依,哪些訴求於法無據。慢慢地,當事人解開了心中的疙瘩,當即表示願意與建築單位達成調解協議。
  多年來,老戴辦案的調解率高達48.3%,這在高院是不多見的,僅去年審結各類一、二審疑難案件就達52起,當事人均未上訴。
  老戴堅信,在法治社會,弱勢者不會感到孤立無援,人民法官就是人民權益的維護者,這也是他實現“零上訴”、高調解率的法寶。  (原標題: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有位“零上訴”法官戴昀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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